合同未履行就违约?

时间:2023-11-20 作者:玉树律师

合同违约的是指合同主体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情形。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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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合同到期未能履行不构成违约。原合同到期后,双方虽未约定到期自动续约,合同期限届满后,合同一方仍按原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义务,另一方认可并受领的,视为双方均认可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义务是有效的。
但此时并不能认为合同已自动续期,仅合同履行义务一方有权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标准主张相应权利。
但是,如果双方在原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期限,并约定了合同期限届满后,若双方续约,须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的,则合同期限届满即合同效力终止。
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合同期满的自动续约的,按照约定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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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没有履行内容是会构成违约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守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支付约定违约金,或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排除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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